权利的傲慢

权利的傲慢

作者: 碧山的柳侯

都市小说连载

小说叫做《权利的傲慢是作者碧山的柳侯的小主角为萧彻张志本书精彩片段:酒桌上的虚与委蛇、会议上的针锋相对、背后无声的利益交易——每一步都是生死攸关的试 > “在权力的欲望一个人究竟要失去多才能保住自己站在高处的尊严?”

2025-08-17 18:20:43
我是在清晨的寒露中醒来的。

那天,天还没亮,炕头冷得像石板,我睁开眼时,看到父亲蹲在灶台前,身影被油灯拉得很长很长。

他在煮饭,锅里冒着薄烟,火光跳动,他的脸一半亮着,一半陷在黑暗里。

那是我第一次上学的早晨。

母亲早就收拾好了我的衣服——那是一件哥哥穿过三年的旧棉袄,用蓝布补过三次,袖口脱线,但她用她最细的针脚缝过,像是在对待什么贵重的礼物。

她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,什么话也没说。

父亲没多说话,只是拉着我,出了门。

天还黑着,我们穿过村口的麦田,脚下是满是露水的田埂。

他走得很快,我小跑着跟着。

那时候我不懂为什么他急,但我知道,他紧紧握着我的手,那只手粗糙、温热,有力。

我们走了半个小时,终于到了村小学门口。

那是一排低矮的土砖房,屋顶上有鸟巢,墙上挂着一面褪色的红旗。

老师还没来,父亲就站在门口,看着我,像在看一块砖,一块准备送进窑炉的砖。

“记住啊,小彻,人穷不能志短。”

“你这辈子,一定要走出去。”

他把书包递给我,那是他亲手缝的,用旧米袋和帆布做的。

他蹲下身子看着我,我才第一次发现,父亲的眼睛很深,像是藏着许多话,却说不出口。

我点了点头。

然后,他转身走了,背影在朝阳中慢慢融化,像一只老狗,走进田野。

那一天,我坐在教室里,窗户是破的,风从洞里灌进来。

我用袖子擦着鼻涕,抬头看着黑板上的字,却没怎么看懂。

我想起父亲的手,那只手曾提着锄头,也牵着我走过田埂、河边、暴雨、寒冬。

我那天什么都没学会,但我学会了一件事:我不能失败。

---我叫萧彻。

1972年出生于中部某省的一个县城下辖乡村。

我们家有五口人,爷爷奶奶早逝,父亲是生产队队长,后来下岗去砖厂打工,母亲在家种地。

我从小就是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成绩好,不惹事。

因为我知道,只有分数能把我从那片泥地里拽出来。

我最怕过年。

别人家的孩子可以放鞭炮、买新衣,我只能缩在炕上看窗外的烟火,想象着,城市的孩子会不会也在过着一样的生活。

但父亲说得好:“别眼红,咱们穷,可你有出息,他们到头也就是个村主任。”

我从小听懂了这句话。

出息,是我家最后的赌注。

---1989年,我参加高考。

那一年,我十八岁,第一次离开家,坐火车去县城,独自住在旅店里。

我记得考试那天,天特别热,汗水顺着脖子流进衣领。

我写得很快,交卷比别人早十五分钟。

当时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,只记得手指一首在抖。

分数出来后,我被录取进A省大学政法系。

那一天,父亲喝了半斤白酒。

他一边喝一边掉眼泪,骂骂咧咧地说:“我他娘的就知道我崽行!”

母亲悄悄把录取通知书放进一个红布袋子里,塞在柜子最深处,说:“这是我们家最值钱的东西了。”

他们砍了一头猪,卖了半辆自行车,换来我第一年的学费。

我没有回头地走了。

那天,在村口送我的父亲,还是拉着我的手。

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,其实那一天,我的手早己不再需要他的牵引了。

但我依旧没有挣脱,只因为我知道,那是他人生最后一次,能像小时候一样拉着我往前走。

---大学西年,我几乎没有娱乐。

不是因为清贫,而是因为焦虑。

我知道,我不是来享受的。

我是来“脱胎换骨”的。

政法系是个现实而锋利的地方,学生分两种:要么家庭有背景,要么靠实力生存。

我显然是后者。

但我很快意识到,仅有成绩是不够的——你得“被人看见”。

我加入学生会,参加辩论赛,组织模拟法庭,甚至帮忙代写讲稿给老师。

我想尽一切办法让人记住我,哪怕只是一个名字。

终于,在毕业前夕,校党委书记单独找我谈话。

他说:“萧彻,我们给你推荐去X市政法系统实习,那边缺人。”

我知道,那不是“缺人”,是他给我留的“位置”。

我点头,说谢谢。

但我没有说,那是我几年来,最大的野心初步实现的标志。

---我踏入体制的那天,是1993年6月15日。

我穿着唯一一套西装,挤在X市检察院三楼办公室一角。

我没桌子,只能和另一个老书记员共用。

他们都以为我会很快离开,撑不下去。

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:这才是我真正的起点。

我不是来“混饭吃”的,我是来“往上爬”的。

所以我忍了,忍每一次被使唤、被轻视、被踢出会议的时刻。

我装傻、装呆,但我偷偷记下每一个人的喜好、弱点、关系图谱。

我不在牌桌上下注,我在背后画局。

后来,我才明白,那叫做“政治嗅觉”。

---五年后,我成了最年轻的科员,也成为了副检察长身边的“红人”。

一次偶然的公文写作,让副检很满意。

他拍着我的肩说:“小萧,有你的。”

那一夜,我在出租屋喝了一整瓶矿泉水,想象那是茅台。

那一刻,我己经不是农村那个孩子了。

我开始相信,我能爬得更高。

---卷尾小记 · “我在回忆录中写下”> 父亲的那只手,如今早己风干在土里。

他没能看到我穿上正装,坐进体制的高位上,但他应该知道——那一年清晨,他拉着我的那只手,没有放错。

可惜的是,我后来,放开了他的那一份善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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