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,他应该彻底看不起我了吧?
03
第二天一早,我和往常一样去声乐培训机构上班,为等会儿给学生上课整理备课。
机构门前人来人往,我早已习惯,但是今天有个穿西装的男人站了很久也没有走,我感到很奇怪,便出去看了一下。
是林弦默……他怎么找到这儿的?
毕业后,我搬了家,在城市的角落里找到这份工作,也和以前的朋友断了联系,想重新开始努力生活。
事到如今,我成了见不得光的代唱,他成了手握市场资源的老板。
林弦默,你可以轻视我,看不起我,但是请不要来打扰我。
我们已经分手 5 年了,你还来找我做什么呢?
04
我是音乐学院的声乐系学生。
大一时,我偶然经过琴房,看到一个瘦削的男生在里面练吉他。
他弹的是 Elli。tt Smith 的《Between The Bars》。
那时学校里人人都想追逐风口潮流,去排练一些很火的新作品,没想到还有人愿意花时间去练习这样的老歌。
我在门口听了很久,还听到他弹了一些自己写的歌,非常合我的口味。
他头发又长又乱,有些自然卷,几乎遮住脸,脸却很白净。
他穿一件比身体大几码的格子衬衫,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匡威帆布鞋。
在音乐院校里,他是最不起眼的那种男生,但是我偏偏就看上了他。
我喜欢他专注弹琴时的眼神,喜欢他左手从容地按住弦的样子。
喜欢他自带的清冷氛围,喜欢他写的曲子。
于是每个午后,我都恬不知耻地跑去琴房听他弹琴。
他说他认识我,他在酒吧听过我唱歌。
他喜欢我活泼的台风和干净的声音,有我驻唱的酒吧客人都格外多。
某一天,林弦默突然问我:
你愿意和我组乐队吗?你来做主唱,我给你写歌弹琴,我们可以去周边酒吧演出,大家都认识你。
那天下午阳光特别好,金色的光斑透过窗外的树叶洒在他脸上,照得他眼睛亮晶晶的。
我看着林弦默,好想拥有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。
可以啊,前提是你得做我男朋友。我努力控制紧张,摆出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。
一瞬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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